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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对煤炭暂行最高限价、上调非居民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30日宣布了一套调控煤电价格的“组合拳”。
这套压煤价、提电价的调控“组合拳”能否理顺煤电矛盾、缓解供电紧张?
电煤价格调控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适当控制合同电煤价格上涨幅度。2012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二是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从2012年1月1日起要求秦皇岛港等环渤海地区主要港口发热量在5500大卡的市场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其他热值电煤相应折算。三是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降低煤炭企业经营成本。
今年以来中国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偏快的势头。反映市场煤价走势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11月23日为每吨850元比年初上涨74元涨幅达9.5%。这使靠燃煤发电的火电企业成本快速上升出现巨额亏损导致缺煤停机造成东部、中部和南部地区电力供应紧张。数据显示今冬明春全国最大电力缺口约为3000万千瓦相当于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3%。
“2.6分钱可为火电企业增加600亿元-700亿元年收入可弥补因电煤成本提高造成的亏损进而提高发电意愿暂时缓解煤电矛盾保障全国电力供应。”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部主任薛静认为。
受访专家认为这次调价政策“组合拳”兼顾了煤炭、电力企业和终端用户等各方利益可暂时缓解煤电矛盾但其实质还是行政主导的短期行为。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秘书长俞燕山认为根本出路还是要推动煤电运市场化改革。包括取消重点合同煤价、进一步放开煤价以及建立由市场主导的电价形成机制等。